小燈泡燈未滅 小生命雖然消失 修復式司法開始點燃

任憑鎂光燈此起彼落、亮得刺眼,小燈泡父母始終按照自己的節奏,緩緩說出對司法的期待。9月22日,小燈泡案件再次開庭審理,小燈泡父母在悲痛之餘,再次對外強調,希望找出加害人王景玉的犯罪原因、事件背後的脈絡,再和社會一同思考未來該如何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。小燈泡父母也希望,在理解加害者的過程中,能走出一條修復式司法的新路。

●著重關係修復的司法概念●

修復式司法並非新穎的概念,臺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表示,最早在紐西蘭的毛利族,已存在類似的觀念。部落裡若有人犯罪,並不是直接處罰加害人,而是在部落長老的指揮下,族人從旁觀看或協助加害人做賠罪或道歉的程序。有別於傳統司法制度中對加害者「懲罰」的概念,修復式司法更著重於「關係」的修復。王皇玉指出,修復式司法認為犯罪行為傷害了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。因此,修復式司法的精神在於,想辦法修復因為犯罪被斬斷的社會關係。

關係的修復建立在相關當事人之間的對話,不論是被害人、加害人與雙方親屬,分別有對話的機會,並達到最終的和解。王皇玉指出,對話的益處一方面在於被害人及其家屬可以去釐清心中的疑惑,「被害人往往不知道為什麼被加害者選中,成為被害的一方。」王皇玉緩緩地說。「為什麼要害我,為什麼是我?」如果這些疑惑不能得到解答,被害人窮極一生,或許都將處於傷痛之中。

另一方面,加害人可直接了解到自己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,進而承擔責任。「加害人直接看到被害人具體的傷害,就會意識到自己製造出的痛苦。」王皇玉透露,有些加害人僅僅會認為自己是倒楣才會被抓到,或者雖受到刑罰,內心實在不服。若能讓加害人了解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害,將有助於加害人體認錯誤、反省行為,並承擔犯罪責任。修復式司法雖著重修復關係,但並非意味忽略刑罰上的意義。當小燈泡父母拋出修復式司法的想法之後,許多人質疑是為廢除死刑找藉口,主張應對王景玉即刻處以極刑。一時之間,有關修復式司法議題,再度因廢死與否模糊焦點。

「對被害人來說,要的不是只有正義的制裁。」王皇玉低聲地說。在傳統的司法制度裡,鮮少有以被害人需求為本位的觀念,大多都是以處罰加害人、令其感到痛苦為核心。對某些被害人來說,比起看到加害者伏法,有時候只是想等到一句親口的道歉,才能釋懷。修復式司法提供的是一個讓被害人能夠了解加害人的機會,這跟死刑與否並沒有關聯。王皇玉也一再強調,不應該把加害人處以死刑和被害人不再悲傷畫上等號。只是要加害與被害雙方坐下來談,不是件簡單的事情。「修復式司法其實是個理想。」王皇玉坦言修復式司法推行的困難。回到臺灣既有的傳統司法體制,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,通常劃分著一條界線嚴明的線,雙方難以跨越。現有的程序為了保護被害人,擔心被害人的二度創傷,因此採取雙方隔離的手法。被害人及其家屬始終沒有機會直接和加害者對談,只能以證人身分參與審判,或是旁聽審判過程。被害人在整個刑事程序中,一直是被動的地位。

為了能將理想付諸實踐,早在2010年起,法務部便開始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。截至105年6月底,各地檢署收案總計共1357件,開案1178件,進入對話程序的有608件,進入對話後雙方達成協議的件數則有441件,成功率達73%。從法務部事後的統計問卷來看,被害人多數認為心中的正義業已實現,且協議履行結果與期望一致。加害人部分則是高達92%的人同意會全力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。

修復式司法作為一種新的司法想像,補足過去加害人與被害人間無法對話的不足,彰顯被害人參與司法的精神。小燈泡父母願意主動走向加害人、協力完成修復式司法的工作,在王皇玉眼中是一個特例,也是契機。王皇玉認為,如果有被害人及其家屬像小燈泡父母一樣,想要跟加害人接觸,可以讓我們重新思考司法是不是能開放機會,讓被害人得以有管道,解開心中疑惑。

●復健和重塑 教化是對人性的正向期待●

小燈泡案件引起關注的,還有社會對「教化可能性」的想像。9月22日開庭當日,王景玉辯護律師團,向法院聲請進行補充鑑定,針對王景玉是否有教化可能、犯案時是否有控制能力與辨識能力等項目進行鑑定。在此之前,王景玉也曾對外表示自己有教化可能,希望法官能斟酌量刑。

外界對教化可能的想像,常和犯罪者得以免於死刑畫上連結,也因此容易引發部分民眾不滿。一方面不滿心中的正義未能實現,一方面則是擔心當犯罪者回歸社會,自己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。內心對犯罪者的憤怒與不安,在看到「有教化可能」這五字時,轉向質疑司法判決。

臺大心理系助理教授趙儀珊無奈表示,心理學領域並沒有所謂「教化可能性」的概念,心理專家更無法判斷說犯罪者到底有沒有教化可能。「這是法官需要自己去判斷的事情。」趙儀珊表示心理專家的工作,僅在協助法官有足夠資料下判決。

法律上的教化可能性,一般的判斷標準有三,分別為矯正可能性、再社會化可能性與再犯可能性。主要是評估犯罪者能不能改正自己的行為、是否願意學習社會規範、並表現出來,以及未來會不會再犯。趙儀珊表示這三個標準其實是用來回應法院提出的問題、協助判決。

這三個標準中,法院最關心再犯可能性的機率。「因為這有關社會安全。」趙儀珊說。再犯可能性機率的高低,通常需要回歸到個人性格特質、家庭發展與環境互動,來評估犯罪者的再犯風險高不高。整個鑑定過程,除了評估犯罪者未來是否有回歸社會的機會,找尋犯罪者可能的犯罪原因、描繪犯罪者的生命歷程發展也同樣重要。曾協助國內多起鑑定案,目前任教於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的沈勝昂說,「如果人不是天生就是壞人的話,我們一定要竭盡所能地知道,他經歷了什麼過程,才導致遺憾的發生。」為了挖掘犯罪者背後的生命史,心理專家需要盡可能的蒐集到有關犯罪者的各種資料。家庭環境、與他人互動情形、過往心理病史,以及人格特質等資料,將有助於心理專家的鑑定工作。藉由各種不同資料的輔助,心理專家才能規劃出對犯罪者而言最適切、且最能回應法院問題的鑑定計畫。

至於有沒有一套標準的方法去評估,沈勝昂和趙儀珊皆認為還是要回到個案來看。「針對我對犯罪者想知道的問題,我會去思考有沒有對應的工具可以去測試或檢驗答案。」沈勝昂說。面對重大案件罪犯,趙儀珊則會透過深度訪談,拼湊出犯罪者的生命脈絡,找出他可能犯下罪行的原因。

沈勝昂表示鑑定的過程,目的在了解犯罪者心理問題有多嚴重,再進一步將他放在社會情境下,去模擬犯罪行為如何發生。沈勝昂進一步解釋,若能理解行為發生的原因,未來能早一步在犯罪發生之前發現問題,有助於犯罪預防。

●描繪犯罪者生命歷程 找出犯罪原因●

面對過去外界對犯罪者教化可能性的質疑,甚至對判決的不滿,沈勝昂強調,心理專家的工作,僅是協助法院判斷。鑑定結果希望提供一個比較客觀的歷史,去還原犯罪者行為發生當下的狀態,讓法官、檢察官或大眾能理解犯罪者的行為,是有它的遠因和成長問題。

小燈泡案件令人遺憾,卻令社會大眾得以重新思考司法的新意涵。除了處罰外,司法也能療傷,也給人教化遷善的機會。不論是小燈泡父母期待的修復式司法,或是找出王景玉生命歷程的發展、從而預防犯罪,兩者目前雖然無法立即完成、距離目標還有多遠仍是未知。但小燈泡所留下的那盞微光,將在眾人黑暗摸索的過程之中,一路相伴。

●總編輯的話●

本期校訊一版介紹修復式正義概念。每當臺灣發生重大社會案件時,總會再次掀起死刑存廢辯論。透過法律系教授解說修復式正義,期望在死刑存廢的二元對立中,帶來另一種討論可能性。二版關注陸生來臺議題,在蔡英文政府上臺後,是否會對陸生來臺造成衝擊。三版聚焦人文科系低薪問題,透過文科畢業生的心聲,了解臺灣文科就業困境。四版則關注剩食議題,不論是食物銀行或是公共冰箱,許多人目前正嘗試透過不同方式,來減少食物浪費。

總編輯/臺大新聞研究所碩二 陳韻婷 

記者/黃怡菁

攝影/黃怡菁